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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中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简报第15期
作者: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4-03-14 13:50:56 打印 字号: | |

310,昆明中院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深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的工作。会议听取了中院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所作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以来阶段性工作汇报及各审判庭、各部门征求意见的汇总整理报告。

会议对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别向省高院、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市基层法院院长、离退休党员干部、人民陪审员、法官干警代表广泛征求意见所开展的工作表示肯定,同时对做好听取意见、边学边查边改阶段的工作提出了八点要求:

一是中院党员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主动参与,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党章和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中央和省、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会议精神,认真研读《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文件选编》、《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要论述摘编》及《昆明中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材料汇编》等文件和学习材料,不断提高理论素质和思想政治素质,将重点放在查找和整改四风问题上,边学边查边改,当好活动的组织者、参与者与示范者。

二是采取形式多样、务实管用的办法,按照党组成员对口分管部门党支部的原则,组织好自学和各党支部党员深入学习,引导每一名党员有序参与。

三是进一步广泛征求意见。班子成员继续按照计划分别征求省法院、市公、检、司的意见建议;各班子成员在本月23日前要分别到负责联系的基层法院听取法院班子、中层或干警对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建议,了解民意,集中民智。

四是建立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联系点。全院副县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要将挂区(和谐社区、治安重点和案件高发区域)包案(涉诉信访案件)联所(庭室)制度落实到位,把做好与一个派出所、一个基层法庭、一个派驻检察室、一个基层司法所、一名基层干警、一名基层治保员、一名调解员和一个案件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联系点,深入基层、贴近群众,与党员干部座谈,听取对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建议。

五是认真调研中院各部门所反映的相关问题,细化掌握工作重点、难点和热点,提高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并按照部门、问题类型的横纵分类,对已经整改的问题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抓落实;对尚未整改但可以整改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并做好整改准备;对尚不具备整改条件的意见,要积极做好协调沟通工作,为将来条件具备时进行整改打下良好基础。

六是加强与市委第14督导组的联系、汇报与沟通,对今后活动的深入开展要有主动性和预见性;认真细致收集对中院党组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意见建议,保证边学边查边改高效有序进行。

七是教育实践活动办与机关党委要做好全院各支部自学工作的落实监督,以保证各个支部按时按量完成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各个环节安排部署;党组成员要坚持一对一定期召集分管支部党员召开支部会议,并将认真开展好党课教育作为有效提高党员党性的重要途径,切实加强各个支部党组织建设。

八是做好宣传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积极宣传中院关于关于深入开展教育时间活动的重大部署和举措,及时宣传报道中院教育实践活动的进展情况、成功经验、实际效果和先进典型,及时反映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效,做到不虚、不空、不偏

责任编辑:魏文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