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下午,昆明中院党组召开2014年第3次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昆明中院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罗朝峰同志带领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了中央、省市委下发的《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等文件及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上讲话、中央、省市委领导关于如何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的讲话精神。同时传达学习了中共昆明市委《关于在全市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
会议研究决定,中院党组将以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党组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交心谈心等多种方式,以学促进、学改结合,使中院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开展落到实处。
会议强调,要把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实抓好;要加强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不漏项、不留死角;要抓好宣传引导,加大宣传力度,发挥典型作用,为搞好教育实践活动营造良好氛围;要坚持统筹兼顾,把开展活动同时做好当前各项工作特别是审判工作结合起来,做好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为做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会议要求:一是要深刻理解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指导思想,切实把维护社会大局持续稳定作为基本任务,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核心价值追求,把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为根本目标,主动顺应人民群众对社会平安的新期待。要以实际行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决不允许对群众的报警求助置之不理,决不允许让普通群众打不起官司,决不允许滥用权力侵犯群众合法权益,决不允许执法犯法造成冤假错案”。二是要系统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密结合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2014年人民法院工作要点,最高法院、省高院组织开展的司法公开、司法廉洁教育、“素质提升年”暨“良知、道德、公正、廉洁”专项教育、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等工作要求,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以执法办案为第一要务,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主线,全面提升审判质量、效率和效果,全面深化审判改革,提高队伍司法能力,既要做到“规定动作”不走样,也要做到“自选动作”有特色。三是要准确把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目标要求,落实为民务实,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同时搞好学习宣传和思想教育,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干部群众意见,切实发挥党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昆明中院《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关于成立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成员的请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日程安排表》等文件。会议要求职能部门认真修改后报市委督导组审核备案,审核同意后及时印发执行;认真筹备昆明中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做好民主测评工作。
会后,相关职能部门认真组织落实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