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央、省委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统一部署,2月11日,昆明市委召开了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会后,昆明中院党组迅速行动,于2月12日上午召开专题会,对组织全院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行专题研究。
罗朝峰院长指出: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意义深远,任务光荣,责任重大,一定要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委的部署要求,扎扎实实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在此次教育实践活动中,一定要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这条主线,着力提升司法公信力,结合法院工作实际,着力从解决当事人反映强烈的问题入手,始终牢记群众观点,养成良好作风,提高审判质效,治理“慵懒散、奢私贪、蛮横硬”,在“准、实、深、改”上下狠功夫,重拳出击、集中整治,确保取得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成效,努力实现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开展活动要与完成各自岗位工作职责结合起来,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会议研究决定,昆明中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在2月20日前启动,其间要加强与市委活动督导组的联系对接。要迅速成立中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制定活动实施方案,提交2月14日召开的第4次党组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