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17日,昆明中院召开涉民生执行案件救助金发放大会,对涉及到昆明中院的27起执行案件中的特困人员56人进行司法救助,共计发放特困救助金39.6665万元。
此次司法救助活动,主要针对2012年以来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一些确无财产可供执行、被执行人系被判死刑或正在服刑的罪犯,申请执行人涉及到农民工、老人、儿童、困难家庭等刑事被害人和弱势群体,对符合条件的,按照昆明市“执行案件特困人员救助办法”的规定给予申请执行人困难救助。
自去年12月24日始在全国范围内掀起的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将持续半年时间,此次救助款发放是专项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下一步,全市法院将在市委的统一领导下,在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紧密协调,努力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影响民生生计、和谐社会建设的执行积案问题上取得新的突破,通过清理一批重点积案,使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切实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