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信息港 记者徐婷 在不少人眼里,法官高高在上,是威严和权力的象征。实际上,他们都是普普通通的平凡人,和我们一样有血有肉有情感,生气时也会闹情绪,想家时也会流眼泪。他们深谙法律的精神和司法的职责,他们以平凡、真实、深刻的形象呈现在民众眼前。昆明中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杜跃林正是这样一名令人敬佩和感动的基层司法工作者。
记者见到杜跃林的时候,他身着白衬衫,精神抖擞,黑色的头发丛中隐约可见缕缕白发,眉宇之间,眼神坚定。
1963年,杜跃林出生在一个普通的农家,1986年从西南政法大学毕业后进入昆明中院工作,1995年获得北京大学法学硕士学位。从2002年起担任知识产权庭庭长至今,先后五次荣立个人三等功,被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人民满意的好法官”,被中共云南省委授予“优秀共产党员”。
杜跃林的知识产权审判之路
杜跃林的知识产权审判之路,是从两个普通的民间歌手维权开始的。1996年,云南武定民间歌手麦从贵、胡光祝共同演唱录制了《武定山歌》录音专辑,在武定县境内和附近的富民县、禄劝县进行过交流。正当他们准备将创作的《武定山歌》制作成光碟正式出版发行,却发现省内一家出版社早已将他们创作的《武定山歌》刻制成《云南山歌》VCD抢先出版发行。他们认为出版社没有征得他们的同意,侵犯了他们的著作权,遂诉到法院。这个案件成为杜跃林办理的第一件知识产权案件。对他来说,一切都是新的,必须从头学起,为此,他日夜阅读卷宗,查找法律规定和有关案例,找准了案件争议的焦点并精心进行审理和判决。当两个原告拿到赔偿金时,紧紧握住杜跃林的双手,眼里含着泪花,激动得说不出话来。
“做梦也没想到我会成为'五朵金花’案件的审判者。”1959年,电影《五朵金花》在全国公映,引发轰动。出生在那个年代的杜跃林怎么也没有想到,数十年后,他会成为这个著名案件的审判者,经历前所未有的知识和理念挑战。
1958年,原告赵继康和王公浦创作了电影剧本《五朵金花》,1983年,被告曲靖卷烟厂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五朵金花”文字商标,获准注册后一直在其生产的卷烟上使用。2001年,两位剧本作者向昆明中院起诉,认为被告在卷烟上使用“五朵金花”文字的行为侵犯其著作权,并构成不正当竞争。那时候,知识产权还没有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地处西南一隅的昆明,知识产权纠纷十分少见。法院里并没有专门审理此类案件的法庭,也缺乏专门的审判人才,此案第一次审理就遭到被上级法院发回重审的境遇。
2002年1月,昆明中院进行了审判部门构架调整,成立了专门审判知识产权案件的法庭,杜跃林被选中担任庭长。刚走马上任,杜跃林就接到此案的重审,来自社会各界的压力压到了他的肩上。
程序工作可以利用之前的审判经验完成,案件实体审理方案、思路和相关法律的使用却远远超过了过往他在其他民商事案件审理中积累起来的知识和经验。短时间内要全身心地进入一个全新的法律领域,学习基础理论和法律规则,查找可以参考的国内外案例和学说,反复研究案情和法律理论,深入地讨论著作权客体的构成条件、著作权和商业标识权各自领域之间的交叉和界限问题,最终得出了一个即符合法律原理,又合乎社会利益平衡的判决结论。
昆明中院经审理后判决:剧本《五朵金花》虽是一部完整的文学作品,但“五朵金花”一词作为该作品的名称,仅仅是《五朵金花》这部完整的作品所具备的全部要素之一,并非我国《著作权法》所保护的“作品”,因此,作品名称不能单独受《著作权法》保护。被告使用并注册“五朵金花”商标的行为,不视为违反《著作权法》,不构成侵权。
“我当时感到了很大的压力。”案件审理后,杜跃林终于松了口气,"这个结论经历上诉法院审查后得到维持,这给了我和大家很大的信心,我们揭开了貌似深奥的知识产权法律的面纱,取得了开门红。”
彷徨过后的一次蜕变
正当知识产权庭初建阶段平稳度过,审判能力随着几件疑难案件的顺利审理得到提升,工作局面初步打开的时候,一场动荡已悄悄在酝酿。它不久之后的爆发所掀起的思想和情绪上的波澜,让杜跃林陷入了从业以来最为深切的彷徨之中。
法官的职业并非公众想象的那么光鲜,有人直言不讳的指出,如果以经济收入、承担的压力和工作量、政治上的晋升前途等指标来衡量,它可以规划投入产出比不理想的职业范畴,人才流失将不可避免。
2004年前后,流失终于在昆明中院集中发生,知识产权庭陆续有3个审判骨干离职,剩下3名法官和1名书记员勉力运转。回想起来,杜跃林说,“那一段时间我内心十分煎熬,离去者使我反思自己对法官职业的认知和 理想。剩下的人也让我担心,他们会不会也离开,明天如果连一个合议庭都无法组成,怎么办?”
经过多次的反思之后,杜跃林想通了问题的症结所在,随后,他采取了一系列的新措施,制定一些有特点也有效果的审判管理制度。此外,杜跃林还制定了一个专门属于自己的“制度”——签发所有判决书。十年来,不管大小案件,所有的判决书都经他签发,他会精细的阅读判决书的内容,修改说理中的不足和错误。
杜跃林时常感叹“不要怕立规则,不要怕没有先例,只要依据法律的基本原则和主旨,能动地适用法律才能推动法律的进步。”即使是表面上简单的案件,或者在各地法院都有大量成例的案件,杜跃林同样会从不同的角度审视其中还未被重视和发现的问题,并加以研究分析,有时候甚至不惜推翻自己所判的先例。
在他们眼里 他是“和平大使”
他们曾经是合作伙伴,曾因双方利益对簿公堂,如今他们坐在一起谈笑自若。“如果不是杜庭长,我们不可能冰释前嫌。”杜跃林曾经主持调解过的案件当事人李之平提到当年和伙伴对簿公堂之事时笑着说,“因为双方利益,当时我们多次起了冲突,多亏了杜庭长的调解。如果当时没有接受调解,在人力、物力上的花费都会更高,调解后,我们双方都做出了让步,但是心里却都是服气的。”
张茹琳是昆明中院知识产权庭的一名书记员,工作了8年的她早已是一名遇事冷静的书记员。提起多年前那件事,她仍记忆犹新。有一次,张茹琳依照指示向原告通知某事,因为疏忽打给了被告,本来被告就对原告起诉他侵权商标权充满敌意,借此机会大发雷霆。挂断电话后,委屈的张茹琳准备向杜跃林汇报,走到他办公室门口时,发现他正和人通话,电话里传来一个男人夹枪带棒的言语攻击,不时还破口大骂,杜跃林却始终语气温和,脸上没有丝毫生气和愤怒,耐心听着对方的无理取闹,还不时的解释道“这是我们自己工作失误,以后会不断改进,绝不再出现这样的情况。”当事人的怒气最终才得以消除。
“杜庭长经常对我们说,法官每天都在审理案件,当事人可能一辈子就那么一次,案件处理深深地影响到他们的切身利益,所以,他们对法官言行的关注、对案件审判所表现出来的紧张以及随之而来的各种情绪和行为我们都应当换位理解。”在张茹琳心里,杜跃林是一个正直、温和,值得人学习和敬爱的人。
称职的法官和父亲 却不是“称职”的儿子
杜跃林有一个简单幸福的小家庭。他是一个好父亲,甚至可以说是模范父亲,为了培养女儿,在繁忙的工作之余,他几乎倾尽全力。然而,他可能不是一个称职的儿子。由于工作繁重,加上经济条件有限,母亲只能留在家乡让弟弟照顾,很长时间不能回乡探望。母亲身体不好,杜跃林的担心和挂念与日俱增,却只能通过勤打电话问候来尽孝道。
2009年7月,母亲重病入院,为了不让杜跃林心焦,弟弟一直没敢把实情告诉他,7月31日上午,母亲病情恶化,医生通知家属送老人最后一程,弟弟打来电话要他马上会文山老家见母亲最后一面。这天上午杜跃林要开庭审理一个重要案件,本来他可以通知当事人改期开庭,但是他没有这么做。强忍着悲痛和焦急的心情耐心的开完庭之后,已经过了中午时分,来不及吃饭的他匆忙向百里之外的老家赶去,却在途中得知母亲没能等到他已悄然病逝。
这么多年过去了,当时的痛还深深刻在杜跃林心上,虽然他从未对别人谈及此事,却能从他的诗里感受到他隐忍的悲痛和难以释怀的遗憾。
27年 对审判工作的热情从未消减
一转眼,杜跃林已经做了27年的法官,在知识产权庭庭长的位置了坚守了11年,他说,“我对审判有很浓厚的兴趣,把做事和兴趣相结合,就不会觉得累,27年了,我的这份热情从未消减。”
杜跃林说,每一个案件的审判都是一个作品,具有独创性,案件的审判能体现法官的智慧,审判案件如此,做人也需要如此。“工作能给我带来快乐。”
潜心耕耘,精心培育,播下的种子最后迎来绚烂的绽放。在杜跃林的带领下,2008年昆明中院知识产权庭荣获最高人民法院授予的“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先进集体”称号,2012年获得最高人民法院授予的“全国法院先进集体”称号,知识产权庭每年均有不少案件入选昆明市法院精品案例和最高院优秀案例。2012年,走进云南大学面向高校师生和社会群众开庭审理的著作权侵权案被最高人民法院评定为“优秀庭审”。
杜跃林,一个有责任、有梦想、能够深刻感知幸福,并致力于创造和传播这种幸福的人,他为司法工作者树立起一面旗帜,为知识产权审判开辟了一片沃土,并为将来打开一扇窗。他是“最美”知识产权法官,也是幸福的追梦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