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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讨环境侵权受害者的司法救济 探究环境司法保护的理论与实践
作者:环保庭  发布时间:2013-07-12 15:40:12 打印 字号: | |

 

 

   中欧环境治理中国西部环境维权能力建设项目,是由中国政法大学污染受害者法律帮助中心申请,意大利博洛尼亚大学法学院作为合作方,由欧盟提供赞助所开展的一个重要项目,项目的具体目标在于:提高法官的环境意识以及处理环境案件和诉讼的能力;加强法庭处理环境案件、尤其是公益诉讼的能力;推动环境侵权司法解释的起草和发布;学习发达国家经验,增强法官、学者和律师保护环境以及处理环境污染案件的国际经验和知识。629日至630日,我院环保庭王向红庭长应邀参加了该项目在北京举行的“环境侵权受害者救济:立法与司法研讨会”,项目申请方、合作方以及来自全国环境法学理论界的专家学者和最高法院、北京海淀区法院、无锡中院、贵州清镇市法院的法官代表莅会,会议围绕“环境侵权受害人的救济、环境侵权责任、环境侵权诉讼”展开研讨。王向红庭长撰写的《由一起环境侵权损害赔偿案谈对环境侵权诉讼相关问题的粗浅认识》一文被收入研讨会论文集中。 

     7月1至7月7,该项目又在昆明举办“中国西部法官检察官环境法律实务研习班”,开班仪式上,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田成有首先代表承办方致辞,中欧环境治理项目办官员及项目负责人王灿发教授也在会上致辞,之后,由项目合作方意大利博洛尼亚大学教授分别昆明安宁市法院环保法庭和曲靖富源县法院环保法庭成立揭云南省三级法院三十余名法官重庆、海南、贵州三级法院法官广西高院、陕西高院、宁夏高院、江苏高院以相关中、基层法院等六十余名法官参加了为期一周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为:《环境污染损害的典型行为:以美国和欧洲经验为例》、《有关健康权利的国际案例》、《环境评估的程序:以欧盟和意大利的案例为例》、《刑事法律保护环境:从实体与程序角度的案例分析》、《中国环保立法和主要环境法律制度》、《环境损害的鉴定和评估》、《我国环境标准的地位与作用》、《环境诉讼及其证据的收集与认定》、《如何适用因果关系推定与举证责任倒置的案例分析》、《环境污染损害案件的若干问题、《生态保护法庭的司法实践与探索》等十余个专题讲座。

本次培训,是国际环保重大项目首次对我国西部法官环境意识以及处理环境案件及诉讼的能力开展的较为全面的培训。 

 

责任编辑:魏文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