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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中院推行“导师制”
让年轻法官少走弯路、加速成长
作者:魏文静 文 张浩林 图  发布时间:2013-07-10 14:43:39 打印 字号: | |
  • 院党组向导师们颁发聘书
  • 学生们向导师敬茶行礼

 

 

“我将把自己的所知所学、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的传授给大家,做好‘明白’老师。”——民二庭的资深法官刘昕光的这番话道出了昆明中院青年法官培养导师们的心声。 

710日上午,云南省昆明中院举行了一场别开生面的青年法官拜师仪式。2008年以来录用的33名新进法官纷纷向导师敬茶、行礼,并接受赠书,从此,他们找到了工作和生活中的良师益友,成才路上也多了一位引路人。 

刚走出校门的青年学子加入法官队伍后,往往在社会经验、审判实践方面还存在欠缺,审理案子的时承担着来自社会、当事人等多方面的压力,甚至有时会觉得无所适从,迫切需要有人给予指点和帮助。因此,如何传承优良的司法传统,完善司法技能,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司法需求,成为了当前青年法官必须面对和解决的问题。2011年,昆明中院就出台了《关于加强对新进审判工作人员培养工作的规定》。为了形成长效机制,近期,经过部门推荐、政治部审核,该院精挑细选了50位业务精深、经验丰富、作风踏实、责任心强的资深法官成为“青年法官培养导师库”的首批导师,确定了首批培养对象,导师和学生结成“一对一帮教对子”,加速青年法官的成长。 

青年法官,导师引路,昆明中院郑平副院长认为,实行青年法官导师制,就是期望通过法官培养模式的改革,充分发挥资深法官“传、帮、带”的作用,把昆明中院优良的传统、经验和作风传承下去,提高法官队伍的整体水平,构建核心竞争力,构建一种传承审判经验、审判技巧、审判方法和职业品行的新型培养模式。

据悉,该院将对“导师制”的落实严格跟踪考核,并纳入导师和学生的个人年终评比和考核,同时纳入部门年终考核和评先评优,从制度上保障该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加快青年法官的培养和成长,打造高素质的法官队伍,推动法院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责任编辑:魏文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