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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冰前行—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制度再研讨
作者:环保庭  发布时间:2013-04-28 10:25:30 打印 字号: | |
  2013年4月10日,环境公益诉讼高端研讨会在江苏省无锡市召开,应中华环保联合会、江苏省无锡市人民法院邀请,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袁学红及环保庭法官参加会议。袁副院长作了“浅议环境公益诉讼的原告资格”的主题发言。

  本次环境公益诉讼高端研讨旨在贯彻落实十八大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精神,加强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相关理论研究,探讨如何执行与实施民事诉讼法关于环境公益诉讼相关规定,促进环境公益诉讼健康发展。在为期一天半的会议中,各参会单位及专家学者围绕环境公益诉讼的性质与目的、受案范围、原告的诉讼主体资格、管辖、诉讼程序以及执行的保障机制等在理论及司法实务当中存在较大争议的问题进行了主题发言及交流研讨。

  全国人大环资委、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及国内有关司法机关、环保部等行政机关、法学专家、环保社会团体等20余家单位参加本次会议。
责任编辑:魏文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