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家,这些钱你拿去,把看病借的钱还了,好好度过晚年,养好身体……”
10月31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訚柏将两万元救助款递到老上访户黄某某的手中,黄某某激动地表示,感谢党和政府的关心,以后好好生活,不再上访了。
年过七旬的黄某某家住五华区丰宁小区北区,一段陈年往事让他一直耿耿于怀。早在1969年的时候,黄某某是昆明某钢铁厂革委会主任。在工作期间他利用职权,以找人“谈话”、“做思想工作”、“听唱片”为名,将厂里的一名女学工骗到家里。干了坏事后,他还威胁受害者不准告发他,否则不给转正。这事之后,他又犯过几次事,都是利用自己的职权,对厂里的女工施“黑手”。
东窗事发,1979年五华法院以流氓罪判处黄某某有期徒刑3年。黄某某不服向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中院审查后,认为一审判决正确,适用法律适当,据此驳他的申诉。
“我是被冤枉的,是无罪的,我要求恢复我的工龄”,刑满出狱后,黄某某对判决一直不服。近年来,身体越来越不好的他,想起这段陈年往事,还是不能释怀,为此到处上访。
“我的身体不好,不久前急性胰腺炎发作,为了治病,老伴到处借钱,欠了2万元的债。我的两个女儿也靠不了,都失业了,没有工作,晚年生活该怎么办了,希望法院给我翻案……”黄某某到昆明中院上访,哭诉他的生活困苦。昆明中院院长訚柏接待他后,派人专门审查这个案子,审查后认为黄某某这个案子,法院当时判决是正确的,没有问题。但考虑到他生活困难,决定对其进行救助。
昨天在丰宁街道办事处虹山中路社区居委会里,訚柏院长将争取到的两万元救助款递到黄某某手中。訚柏仔细询问了黄某某的近况,劝其树立生活的信心,克服难关,好好生活。“谁家没有困难,但老人家您不要灰心,党和政府会关心你、帮助你,没有什么坎是过不去的。”訚柏向社区居委会的工作人员询问,能不能给黄某某办理低保,工作人员答复已经正在为其申请,相信过段时间就能办下来。
黄某某拿到救助款后,连说几个“谢谢”,表达感激之情。
訚柏对在场昆明中院和五华法院做接访工作的领导和干警们提出要求,要紧紧依靠党和政府,做好信访维稳工作。“我们不要去指责上访人,要多从他们的角度出发,为他们考虑,尽力去帮助他们,解决他们的困难,把工作做细、做实,让信访人的权益得到逐步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