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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中院与金融机构座谈
作者:戚 东  发布时间:2012-04-06 15:04:19 打印 字号: | |
  • 座谈会会场
  • 昆明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国维讲话
  • 昆明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程青梅发言
  • 中国工商银行代表发言
  2012年4月6日,昆明中院与驻昆各银行举行金融案件审判座谈会。驻昆17家金融机构及云南省银监局、昆明市金融办参加了座谈。

  首先,昆明中院民四庭庭长程青梅介绍了以住法院审理金融案件的简要情况,并就如何防范金融风险向各金融机构提出了建议。人民银行、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富滇银行等就如何与法院沟通及防范金融风险分别做了简要发言。

  昆明中院张国维副院长就各银行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解释并做了总结发言。
责任编辑:戚 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