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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阳光海岸别墅杀人案一审宣判
作者:戚东/文 浩林/图  发布时间:2011-06-20 15:11:19 打印 字号: | |
被告人赵永贵犯在法庭上
  2011年6月20日,昆明中院对赵永贵阳光海岸别墅杀人案依法进行宣判。

  被告人赵永贵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方法强行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抢劫罪。被告人赵永贵入户实施抢劫,并致四名被害人死亡,其犯罪情节极其恶劣、后果极为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依法应予严惩。

  公诉机关的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性准确。被告人赵永贵所作辩解及辩护人所提“本案缺乏犯罪预谋,属激情犯罪”的辩护意见,经查明,事实和据以定案的证据不符,不予采纳。判决如下:被告人赵永贵犯抢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责任编辑:戚东/文 浩林/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