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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在昆明检查指导量刑规范化工作
作者:代彦/文 浩林/图  发布时间:2011-06-14 15:47:58 打印 字号: | |
  • 检查组一行
  • 最高法院刑三庭戴长林庭长讲话.
  • 云南高院党组副书记赵建生副院长讲话
  • 昆明中院党组副书记马豫昆副院长主持会议并向最高院领导介绍情况
  • 昆明中院刑二庭王向红庭长汇报我院开展量刑规范化工作情况
  • 昆明中院刑二庭和部分基层法院有关领导参加了会议
  2011年6月14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戴长林庭长、省高院赵建生副院长一行,莅临昆明中院检查、指导我市法院量刑规范化改革试行情况。

  昆明中院刑二庭王向红庭长全面汇报了两级法院此项工作开展的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和成效以及存在的问题和工作建议。

  2010年10月,为开展量刑规范化改革,昆明中院及所辖基层法院相继成立领导小组,确定由院长及主管刑事审判的副院长为组长,各刑庭庭长及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今年以来,各基层法院受理、审理的刑事案件中,有80%以上的案件均按照量刑规范化要求进行审理。工作成效明显,量刑程序更加公开透明,司法公信力得到提高;量刑过程有章可循,量刑结果更加均衡,特别是被告人的量刑请求权、申辩权等基本人权得到充分保障,调解撤诉率上升,上诉率有所下降,服判息诉效果显著。

  戴长林庭长从五个方面对昆明两级法院开展量刑规范化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他认为,昆明法院量刑规范化工作的开展总体符合最高法院的要求。表现为党组重视、机构完备、工作扎实;试行中能结合昆明实际注重总结经验、研究问题;善于争取党委、政法委的领导、支持;注重加强与公安、检察及司法行政部门的沟通协调;效果明显,上诉率总体下降、民事部分调解撤诉率提高,符合中央提出的“着重化解矛盾”三项工作的要求,有效地促进了公正廉洁司法,同时,在量刑程序方面也作出了有益的探索。他并对下一步如何更好地开展量刑规范化改革提出了希望和要求。

  昆明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马豫昆同志主持会议。五华、安宁法院也在会上作了发言。
责任编辑:代彦/文 浩林/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