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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审理到床前 排忧解难赢口碑
作者:安宁法院  发布时间:2011-04-29 11:02:51 打印 字号: | |
  3月30日,安宁市法院民一庭法官赴玉溪大营镇甸苴村开庭审理了原告余某某等三人诉被告杨某某继承纠纷一案。合议庭经过耐心、细致的审理和调解,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和风细雨地化解了一起家庭内部纠纷。

  被告杨某某是三位原告的母亲,现年八十岁,系安宁市连然街道办事处窑窝村人,因与原告在继承问题上产生纠纷,于今年2月份返回玉溪老家居住。该院受理原、被告之间的案件后,原定于3月30日在该院公开开庭审理该案。2月28日,承办法官接到被告杨某某电话,称其因腰椎间盘膨出,行动困难,不能如期到庭应诉,申请延期审理。考虑到被告病情短期难以缓解或康复且被告年龄较大,为方便当事人诉讼,合议庭经过合议,在征询了双方当事人意见后决定到被告目前居住地—玉溪大营镇甸苴村开庭审理。3月30日一早,安宁市法院民一庭三名法官和一名书记员赶赴玉溪审理此案。到了被告家中,承办法官看到被告杨某某躺在床上,行动确实不便,遂决定就在其床前开庭办案。经过四个多小时的审理和调解,原、被告逐步消除了误解,达成了调解协议,并对案件的处理结果表示满意。被告杨某某在签收调解协议后感慨地说:“感谢安宁市人民法院的法官,你们能考虑到我们老年人的健康状况,来到玉溪审理案件,并调解了我和子女的纠纷,化解了我家的矛盾”。

  此案的审理是安宁市法院法官践行“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的具体体现,在方便当事人诉讼的同时,也妥善化解了当事人的家庭矛盾,赢得了当事人的好口碑。
责任编辑:安宁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