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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阳光海岸别墅杀人案今日开审
作者:张浩林  发布时间:2011-03-30 13:58:26 打印 字号: | |
  • 审判法庭
  • 赵永贵被带进法庭
  • 赵永贵在法庭上
  • 公诉人
  • 辩护人
  • 刑事附带民事原告
  潜入别墅作案,被主人发现后残害4命。3月30日,影响颇大的滇池旅游度假区阳光海岸别墅小区抢劫杀人案在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人赵永贵被指控犯抢劫罪,4名受害人的家属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赵永贵赔偿损失。

  26岁的赵永贵是弥勒县人,初中文化水平。几年前赵永贵从老家来到昆明,从事各种零散工作。作案前处于失业状态的他心情压抑,生活的压力使他产生了犯罪的念头。

  2010年9月15日下午,赵永贵在居住的罗丈村五金店购买了作案工具后,开始到海埂周围一带踩点,最后他选择了阳光海岸小区。围着小区转悠了近40分钟后,选中了自认为没人在家的某幢别墅。他从一楼阳台进入别墅后,先在一楼房间内翻找物品,但没有找到值钱的东西,于是上了二楼。就在二楼客厅里,受害人胡某发现了赵永贵,之后,胡某和赵永贵发生了短暂的打斗,赵永贵用随身携带的一把长约20厘米的刀杀死了胡某和一名老者。

  杀人后,赵永贵急于脱身,跑到一楼后,赵永贵脱下了沾满鲜血的衣裤到卫生间冲洗。这时,外出买菜的另外两名受害人冷某、陆某某突然回来,赵永贵又将刚回来的两名受害人杀害。赵永贵走的时候拿走了死者胡某的男士皮包、玉石吊坠、一块男士手表等财物。

  昆明市检察院在认真审查了整个案件的证据,包括报案材料、抓获经过、现场勘查笔录、指认笔录、辩认笔录、证人证言、被告人的供述等,认定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抢劫,为制服被害人反抗而故意杀死4人,其行为应当以抢劫罪追究刑事责任。

  此案将择期宣判。
责任编辑:张浩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