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14日上午,一个为争父母遗产而两度被关进看守所的兄长在云南省宜良县法院执行法官的调解下,终于与两个妹妹握手言和,顺利执结了两件案子。
这位兄长姓陈,与5个妹妹系同胞兄妹。去年初,其所在的宜良县匡远镇蓝家营村的土地被宜良监狱迁址占用,村小组决定:陈某的父母虽人已去世,但其所有的土地还在,应当补偿土地款23000元。去年10月18日,陈某将其父母的23000元的土地款独自领走占为己有。
已出嫁的5个妹妹知情后,在协商未果的情况下,一齐将其兄长陈某告上法庭,要求判令其哥哥支付每个妹妹所享有的土地款遗产继承份额。
始终坚持解决“执行难”要从审判庭抓起的宜良县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中,对该案进行了认真调解,使其中3个妹妹自愿撤了诉。而另两个妹妹却坚决不撤。故法庭判令陈某支付两个妹妹所应享有的份额各3833.33元。
判决生效后,两个妹妹分别申请执行。而被执行人陈某却称土地款已用于盖房子了。执行法官在银行也未能查到存款。当执行法官征求申请人意见:是否终结执行程序时,两妹子坚决不答应,并要求法官拘留陈某。
每案各拘留一次的程序结束后,执行款仍未交出。眼看年终无积案的期限就要到了,执行法官心急如焚!为找准难执行的“病根”,执行法官采用与申请人、被执行人交朋友、述家常的方式得知。原来申请人最听他四爷的话,他之所以抵抗执行,是怕其他3个妹子又找他要。而两个妹妹的初衷是,当年父母太娇宠哥哥这个独儿子,想借此教育他在性格上有所好转。法官在主持和解中,明确告知被执行人,其三个妹妹自愿撤诉后,一般不可以再行起诉,并让其四爷也一起到法庭做思想工作,被执行人的顾虑消除后,最终每案以2500元和解结案。而3兄妹的关系也在法官的劝解和说服下冰释前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