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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帮工应重视安全保护
作者:东川法院  发布时间:2010-12-24 10:53:07 打印 字号: | |
  近日,东川法院审结一起义务帮工人受害赔偿案。原告彭某在帮村民赵某某翻建新房时被一面山墙倒塌下来压成重伤。赵某某为医治彭某花去近12万元的医疗费,但彭某仍留下六级伤残,不能单独直立行走。彭某诉来本院,本院依法判令赵某某赔偿其各项经济损失共计约16万元。近几年来,类似案件时有发生,义务帮工本来是一件值得提倡的好事,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一种体现。但在帮工过程中因为帮工人不注意自身的保护、缺乏相关的安全保护知识,或者接受帮工一方管理不到位,时而酿成惨剧发生。这类案件的发生应当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应尽快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宣传教育力度,使帮工人在帮工过程中把自身安全保护放在第一位,学习相关知识和必要的技能;同时督促接受帮工一方注重安全管理与防范,杜绝此类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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