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4日,昆明市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马幼宁率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郑平及研究室主任郁云莅临嵩明县,就嵩明法院白邑法庭托管等工作进行深入调研并与嵩明县委主要领导和县法院班子领导交流,就相关工作作重要指示和安排。
嵩明县委书记王春燕、县委常委、县政法委书记李建安、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路晓琨率全体党组班子成员在县法院迎接马院长一行的到来。
在对嵩明县白邑法庭的情况做了全面调研、协调并认真听取了县领导、法院领导对白邑法庭案件所辖阿子营乡、滇源镇,根据2009年昆明市委、市政府决定划归由给昆明市盘龙区托管的相关情况汇报后,马院长与县委王书记等领导就白邑法庭目前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磋商并取得一致共识:市委、市政府将嵩明县阿子营乡和滇源镇划归盘龙区托管,是基于对松花坝水源保护区进行更为有效的统一管理,而非行政区划的调整和改变,鉴于司法审判工作所涉及的特殊问题,应维持现在的工作状态,因托管衔接协调工作问题而涉及的白邑法庭5名工作人员工作、经费等问题,由嵩明县财政、组织、人事部门协调解决,涉及的其他工作协调问题,请中院在适当时候协同两家相关部门协商解决。
马院长强调:对白邑法庭的托管问题,首先,法院领导班子要在思想上有充分明确的认识,托管不是行政区划的调整,其目的是为更好地加强松花坝水源保护区的工作调整,使水源保护工作得到更有力的行政权力支持而进行统一管理、统一行政、统一部署。其次,要充分理解市委、市政府此项工作决定的重要意义,千万不能因为我们法院处理问题的不当或理解不到位而影响市委工作目标、目的的实现,法院工作要成为市委决策的促进者而非阻碍者,要加强政治智慧、法律智慧和执政能力建设,统一思想,着眼大局,增强服务意识,要从新昆明建设整体出发,从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出发,使法院工作真正为党委的决策和中心工作服务。马院长最后强调,在白邑法庭的工作运转中,一定要坚持司法为民至上,党的利益至上,对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只要有利于党委、政府的决策的贯彻执行,只要有利于嵩明法院的建康发展,市中院和省高院都会给予大力帮助加以协调解决,同时,我也相信,嵩明法院的领导班子是有坚强党性的,有了良好的意识和态度,困难和问题就能得到有效解决。
嵩明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路晓琨表示,马院长和县委、县政法委领导在“五一”小长假结束的第一天,就莅临嵩明法院调研协调,帮助嵩明法院解决局面工作和干警生活问题,充分体现了各级领导对白邑法庭和嵩明法院工作的关心和重视,法院班子全体成员代表全院干警向马院长和县委、政法委领导表示衷心的感谢。路院长表示,目前,法院领导班子的思想已经统一,包括白邑法庭在内的全院干警,思想意识也比较稳定,正在各自岗位上兢兢业业工作,请各位领导放心,嵩明法院会按照中院和县委领导的指示全力以赴抓好各项工作,对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汇报,争取领导的支持和指导,彻底纠正和克服工作中的不足和偏差。
此间,马院长一行还对嵩明法院的审判大楼进行了实地视察,他对大楼的建盖进展工作给予了较好的评价,对地方党委、政府给予的大力支持表示由衷的感谢和赞赏,并对大楼的外观处理、内部装潢和整体布局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