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继续加强巡回审判工作,进一步方便群众诉讼,近日,古城法庭到竹山镇路纳村委会开庭审理了原告普家文、赵琼仙诉被告普绍华、普绍桥赡养纠纷一案。
原告普家文、赵琼仙系竹山镇路纳村委会白赤坡村村民,两原告共生育五个女儿及被告普绍华、普绍桥七个子女。因为分家问题,原被告产生矛盾,并发生吵打事件。为此,竹山派出所曾多次解决未果。因两被告未履行赡养义务,并将两原告使用的电线线路掐断,2009年12月25日,两原告诉至本院,要求两被告履行赡养义务,并保障两原告能正常用电。由于两原告年岁已高,加之一直找不到被告办理应诉手续,古城法庭于2010年3月4日到竹山镇路纳村委会开庭审理此案。开庭时,法庭邀请了当地村委会干部及村民参加旁听。由于原被告双方矛盾较大,调解工作一时难以进行,但承办法官本着极力化解社会矛盾的思想,针对原被告的心理耐心地对双方做调解工作。在承办法官及村委会干部长达数小时的法制教育和思想指导下,原被告双方最终达成一致协议,成功化解了双方的矛盾,达到案结事了的目的。
庭审后,双方当事人及参加案件旁听的群众一致认为:法院到基层巡回审判案件,极大地方便了群众,为人民群众节省了时间、减轻了负担,特别是在调解过程中讲解相关的法律规定,让我们增加了法律知识,提高了守法观念,弘扬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该案的审理有效的化解了家庭矛盾纠纷,促进了社会和谐,同时起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