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上午,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云南金座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特大非法集资案,包括金座公司董事长包崇华在内的45名被告人出庭受审,他们先后向一万多名集资人非法吸纳资金4.84亿余元,上亿元资金尚未返还。金座公司董事长包崇华被检察机关以集资诈骗罪、虚报注册资本罪和故意销毁会计资料罪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指控,2005年10月,被告人包崇华,在未真实出资的情况下,虚报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骗取工商注册登记,成立了云南金座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并担任法定代表人兼董事长。
2007年7月15日至2009年8月17日,被告人包崇华伙同被告人陈文跃(金座公司总经理)、崔晓红(金座公司财务总监),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人员,主要是中老年人,编造各种虚假事实和信息,以金座公司发展“三农”建设为幌子进行虚假宣传,虚构金座公司拥有较强经济实力,在未经国家金融管理部门批准、无资金保证能力的情况下,以高额回报为诱饵,采取用后笔集资款兑付前笔集资款本金和利息的方法,在昆明市如意大厦、联通大厦等地设立了七个管理处,下设总监、处长、部长、经理等职位。在被告人郭荣生、张静芳的积极帮助下,通过刘喜权等41名被告人,以金座公司发展香椿林种植,猪、鸡、兔等养殖项目为名,承诺半年期回报率7%,一年期回报率15%,到期还本返利的条件吸引集资人。包崇华作为金座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与集资人签订一式三份的《发展香椿林业产业规模经济债权合同书》,先后向12608名集资人非法吸纳资金共计4.84亿余元,尚未返还吸纳资金本金3亿余元。
检察机关认为,应以集资诈骗罪追究包崇华、陈文跃、崔晓红3名被告人的刑事责任,以虚报注册资本罪追究包崇华的刑事责任,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追究郭荣生等41名被告人的刑事责任,以故意销毁会计资料罪追究包崇华、崔晓红、包广雄的刑事责任。
据悉,由于该案被告人众多,涉案资金大,社会影响面广,昆明中院预计用四天时间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并考虑到涉案集资人多为中老年人,该院积极与云南电视台、昆明电视台协调,采取在电视台直播庭审实况的方式,最大限度地满足公众知情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