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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中院连续七年评选指导案例
逐步形成提高办案质量的长效机制
作者:代 彦 王翁阳  发布时间:2010-02-21 13:17:08 打印 字号: | |
  • 昆明中院新闻发言人、审委会专职委员姚磊介绍指导案例情况
  • 应邀新闻发布会的媒体
  • 12个指导案例的承办法官
  2月21日,云南省昆明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通报了新近评选出的12个指导案例。据悉,这是昆明中院连续七年坚持开展指导案例评选工作,至今共评选出110例。

  据昆明中院新闻发言人、审委会专职委员姚磊介绍,2002年,昆明中院就明确提出要重视法律适用研究,倡导大胆创造性司法,并经审委会讨论,制定了《关于开展“办精品案件,创公信品牌”活动实施意见》。七年来,昆明中院以完善的评选程序,严格的评选标准,着眼案例的典型性、指导性、代表性,共评选出110件指导案例,部分指导案例被《最高人民法院公报》、《中国审判案例要览》和国家法官学院采用或选编为教学案例,指导案例得到了广泛的认可。

  七年来,昆明中院开展指导案例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一是初步形成具有昆明法院特点的案例指导制度以及科学、规范的评选体系。首先是理念先行,树立“法律是科学,审判是艺术”的理念,强化“质量就是生命,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其次是形成制度化;二是促进了法官素质不断提高,开展指导案例评选活动,不仅强化了法官树立正确的诉讼意识,还提高了法官的法律适用能力;三是规范了昆明两级法院的执法原则和标准,评选出的指导案例经过昆明中院审委会讨论通过并得到云南省高院审委会审核批准,在全市法院范围内具有普遍指导意义;四是促进了法院审判质量的提高和审判管理的规范化。开展指导案例评选活动,使昆明法院进一步深化案件质量管理,更加严格程序规范操作,注重法律释明,使广大法官更加熟练掌握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精神,加强裁判文书说理,不断提高案件质量。

  姚磊表示,昆明中院积极探索开展指导案例指导的建设,积累了一些成功的经验,已初步形成了具有昆明法院特色的提高案件质量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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