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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到昆明中院检查验收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工作
作者:浩 林  发布时间:2010-01-12 15:41:17 打印 字号: | |
  • 全国清理执行积案检查验收会
  • 最高法院执行局局长俞灵雨对我院清积工作做指导
  • 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杜敏在会上介绍昆明市开展清积工作情况
  • 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马幼宁汇报昆明中院开展清积工作情况
  • 检查组检查清积工作台帐
  • 检查组认真抽查每一个卷宗
  1月12日下午,由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俞灵雨局长带队的全国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检查验收组一行,在省高院有关领导的陪同下听取了昆明中院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以来的情况汇报,并对案件执行情况、台帐、卷宗等进行了认真的实地抽查和检查。

   会上,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杜敏同志向检查组介绍了昆明市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的工作情况。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昆明市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领导小组副组长马幼宁受昆明市“清积”领导小组的委托,汇报了昆明中院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开展情况。

   昆明中院在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的工作中:一是党委重视、相关部门配合,法院组织措施得当是做好“清积”工作的关键所在。全市各级党委、法院党组高度重视,思想认识到位,组织机构健全,为清理执行积案工作提供了有效的思想保证、组织保证、后勤保障,各级政法委统领协调各方,在协调解决疑难案件、重点案件、重大案件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二是建立长效机制是清理执行积案工作的必然选择。通过本次“清积”活动全市法院普遍建立起了党委政法委协调、人民法院主办、有关部门联动、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执行工作联动机制,探索建立了立案、审判、执行相互协调制约机制、执行工作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等长效机制。三是建立涉诉困难群体救助机制是搞好清理执行积案工作的重要途径。从这次“清积”活动救助机制的建立和实际效果看,社会各界给予了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极大理解和支持,在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来我院检查视察“清积”工作时,许多代表、委员建议全市两级法院要进一步加大执行案件救助力度,把更多司法关怀体现在执行案件困难救助中。四是执行公开是清理执行积案工作的重要措施。通过本次“清积”活动,进一步规范了全市法院执行案件结案标准,进一步规范了执行案件卷宗装订管理,进一步规范了执行措施,进一步规范了信访案件处理,与此同时建立和完善了许多内部管理制度,使执行案件较好实现了制度化管理、科学化管理、规范化管理。“清积”过程中,有的法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执行、市民体验执行,收到了非常好的社会效果。五是加班加点,敬业奉献,齐心协力,是做好“清积”工作的基础。清案活动以来,全市法院执行人员一律取消休假,听从指挥,顾全大局,全力投入积案执行工作,采取超常规手段、超常规措施,及时执结了一批多年来难以执结的“骨头案”、“钉子案”,有效保护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很多同志通过“清积”工作,业务能力也有了很大提高。六是注重舆论宣传是搞好清理执行积案工作的重要保证。通过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鼓励人民群众提供被执行人的线索等,利用一切宣传手段,动员全社会都来关注、关心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教育引导社会各界及人民群众自觉遵守法律,有效促进了“清积”工作的顺利进行,起到很好的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浩 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