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震慑犯罪、扩大法治教育面,维护社会平安和谐,2009年7月3日上午,五华区区委政法委在昆明北市区银河大道召开了“五华区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宣判大会”。大会由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五华区人民法院,两级联动,将一批有影响的严重刑事犯罪被告人进行集中宣判。
本次宣判会涉及合同诈骗、绑架、抢劫、运输毒品、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等严重侵害公民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的犯罪,是政法机关打击的重点。在11件案件18名被告人中,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故意杀人案2件2人,故意伤害案1件1人,运输毒品案3件5人,8名被告人有的不能正确处理感情纠纷,故意非法剥夺他人身体健康甚至剥夺他人生命,致人身体伤残或死亡;有的为了谋取非法利益,置国家法律于不顾,铤而走险,进行毒品犯罪活动。五华区人民法院判决抢劫案3件6人,绑架案1件3人,合同诈骗案1件1人,10名被告人有的以取得钱财为目的,绑架他人或者对他人进行持刀抢劫;有的以投资为名义骗取他人钱财。上述案件经市、区法院依法审理,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18名被告人均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情节恶劣、罪行严重,理应受到法律的严惩。
宣判大会的召开,起到了威慑犯罪分子、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作用,同时极大地鼓舞了人民群众与犯罪行为作斗争的士气,调动了人民群众参与平安昆明建设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