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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措并举 注重实效 抓好实践活动的学习培训
作者:东川法院供稿  发布时间:2009-04-14 10:32:12 打印 字号: | |
  在全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是认真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战略决策。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对于人民法院进一步用科学发展观统一思想、指导实践,按照科学发展和“三个至上”的要求促进人民法院各项工作与时俱进,确保人民法院工作始终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东川区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及时制定实施意见,成立领导小组,召开全院动员大会,迅速掀起学习实践活动热潮。

  学习中认真制定学习计划,采取集中培训与个人自学相结合;专家辅导与集体研讨相结合;领导讲课与中心组学习相结合;学习培训与业务工作相结合,做到两手抓、两促进、双丰收。 一是领导带头学。院党组成员在坚持集中学习、认真自学的同时,以一个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学习活动,与党员干部一起学习,一起受教育。二是全员刻苦学。党员干部在参加集中学习的同时,还利用业余时间刻苦自学,认真学好规定的篇目,做好读书笔记,撰写学习心得体会。三是优长互补带动学。法官结合办案的亲身经历,畅谈学习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意义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现实需求,相互交流,共同促进。四是从党组成员、中层干部、普通干警中选取部分人员进行交流发言,共同学习,增进理解,共同进步。

  通过学习使法官逐步掌握了科学发展观的基本内容和理论观点,明确了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为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奠定了理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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