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和《嵩明县第二批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以及中共嵩明县委的安排部署,3月31日,嵩明法院召开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动员大会,党组书记、院长路晓琨主持会议,全院党员干部和干警参加了动员大会。
会上,嵩明法院开展学习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组长路晓琨传达和阐明了嵩明法院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目标要求、主要原则和方法步骤。路院长强调,作为国家审判机关,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就是要注重在思想上提高认识,不断创新工作机制,找准法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结合点和落脚点,把握司法工作规律,创新工作机制,并着力解决好影响和制约法院工作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更好地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为实现嵩明的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实践实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沈明同志首先代表院党组对嵩明法院在2008年各项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进行了表彰和奖励,颁发了荣誉证书和奖牌。沈主任强调,全院干警要以受表彰的个人和集体为榜样,在今年的各项目标任务的切实履行和正在开展的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端正工作作风、讲求廉洁高效,大力努力弘扬吃苦耐劳、讲求奉献的创优争先精神,扎实推进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各项工作,并以此为契机,深化落实好各项司法职能工作。
院党组成员、嵩明法院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副组长陈永年与全体党员和全院干警一起深入学习了《嵩明县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实施细则》、最高法院规定的《五个严禁》等规定,并对相关工作提出了工作要求和具体工作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