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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瞒天过海”隐匿财产 执行干警“顺藤摸瓜”成功执结
作者:盘龙法院  发布时间:2008-12-18 10:35:44 打印 字号: | |
  12月12日,盘龙法院执行干警在清理执行积案中查找到一名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并成功挖掘出了其隐匿的银行存款,使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2003年5月9日,薛某和李某夫妻二人用其共同所有的一辆雪铁龙轿车作为抵押物,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牡丹支行(以下简称:牡丹支行)贷款人民币339000元。薛某、李某二人在偿付贷款至剩余56500元时便停止了还贷。之后,牡丹支行将薛某和李某二人诉至盘龙法院。在诉讼中,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并在调解书中约定由薛某、李某二人在调解书生效后向牡丹支行支付尚欠本金、利息及其它费用共计70515元。但调解书生效后薛某和李某却一直未履行法定还款义务,故牡丹支行向盘龙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经执行干警多次传唤,终于在2008年12月12日将被执行人李某传唤到了法院。当责令其向法院交出雪铁龙轿车时,李某却表示,车辆价值超过了70515元欠款,她不可能把车交给法院执行。根据被执行人的拒执行为,执行局经合议后决定对李某依法采取司法拘留措施。被执行人李某急忙向执行干警表示她身上有一张银行卡,内存有4万元现金,希望能让她自行到银行取出后交到法院。根据这一线索,执行干警随即到银行对这张银行卡进行了余额查询。经查,该卡上共有现金人民币14万余元,金额足以全额清偿其所欠债务。执行干警立即对该银行卡中的70515元存款进行扣划,成功执结了案件。该案被执行人李某怎么也没想到,她企图瞒天过海的伎俩却暴露出了自己的财产线索,经执行干警顺藤摸瓜进行调查后,终于找出了其存款。这件案件的成功执行,为盘龙法院本次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又增添了一个成功的案例。
责任编辑:盘龙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