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月圆象征人间团圆。中秋时节,昆明中院联合云南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开展了一次别开生面的帮教活动,邀请部分“学员”家长走进管教所,与服刑子女团圆,让这些由于曾经的错误而身处高墙的孩子享受节日的欢乐,感受亲情的温暖和社会的关怀。
9月13日,星期六,正是象征团圆的传统节日??中秋节的头一天。一大早,昆明中院少年审判庭和审判监督庭的几名法官放弃难得的休息时间,与20多名家长一起,来到距昆明60多公里的云南省未成年犯管教所。
当法官和家长们走下大巴的时候,在操场上静静等候的“学员们”有些坐不住了,纷纷张望着寻找自己的亲人,眼里充满了期待和喜悦。
为了便于沟通交流,又有过节的气氛,会场做了特意的布置,法官、管教干警与服刑的“学员”围坐一起,而家长们则分别与自己的孩子紧紧地挨靠在一起。
昆明中院少年审判庭审判长付琼是一名长期从事少年审判的法官,她动情地说:“作为一名法官,责任要求我付出更多一份的努力;作为一名母亲,看着和自己儿子年龄一般大小的你们,我想为你们付出更多的关爱。和你们一起度过中秋节,我觉得特别有意义。”
在这里,付琼认出了今年6月终审判决的被告人小娇(化名)。一年前,小娇一起上网的同伴在与网友见面时被骗了,同伴提出要教训骗她的人,同伴即邀约了几个年纪较大的朋友把人打了一顿,打完之后,又把受害人身上的财物洗劫一空。有了这一次的经历,这伙人又接连对网上聊天认识的网友进行抢劫,小娇先后参加了3次,一审以抢劫罪判决小娇有期徒刑7年。在二审中,合议庭考虑对未成年的帮教效果,区分了主从犯关系,分别定罪量刑,小娇被改判为有期徒刑5年。
付琼拉着小娇的手,询问着工作、生活情况,勉励她吸取教训,积极改造,感恩社会,回报社会。而小娇也没想到能在管教所里见到主审法官,能和法官、和自己的家人一起共度中秋。小娇羞涩而激动地表示:“感谢法官,您和我母亲说的一样,我一定要重新做人。”
从2006年6月进监服刑的刘启有做梦都没想到,已经两年多没见到的父母出现在他的面前。原来,昆明中院了解到刘启有属“无会见、无包裹汇款、无通信”的“三无”服刑人员后,想方设法和他远在国家级贫困县禄劝县中平乡的家属联系上,继而提供食宿、把他从未出过远门的父母接到昆明一起来到管教所。看着苍老而又不停地抹眼泪的父母,刘启有紧紧地抓住父亲的手,把脸转过一边,而他的眼里,也噙满了泪水……
昆明中院审监庭的张红审判长,负责减刑假释工作,一年的大部分时间是在监狱和管教所度过。今天,她把为50多名“学员”准备的节日礼物,生活用品、糖果和月饼,一一发到每个人的手中。她说“这样的形式很好,孩子们非常需要社会的温暖和关爱。”
看着孩子幸福地吃着月饼,小娇的姨妈感激地对法官说:“我们的孩子错了就错了,现在也在接受法律的惩罚。但让我们非常感动的是,你们不是一判了之,还在这样的特殊时刻挂念着我们的孩子,关心、关爱他们。你们的关心、关爱,一定会给他们勇气和支持,给他们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