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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赡养起公愤 法官快速伸正义
作者:东川法院供稿  发布时间:2008-08-25 15:48:31 打印 字号: | |
  8月15日,东川法院执行局对申请人秦朝芬、郭文林申请执行郭华清、郭华勇赡养一案进行了强制执行。

  2008年5月经东川法院审理对该案作出民事判决后,被告郭华清、郭华勇在判决生效后未按照判决履行确定的赡养义务。7月中旬,该院执行局干警到拖布卡执行案件。当地司法所、镇政府、村委会和群众向法院执行法官反映被告郭华勇不但不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甚至将二老赶出家门,在当地造成极坏的影响。执行局干警到了现场后经调查,考虑到二原告年事已高,不便亲自到法院申请立案执行的实际情况,主动将二原告的立案申请材料带回法院立案执行。立案后,执行局依法及时向二被执行人送达“限期履行通知书”,但二被执行人置之不理。

  8月15日,该院执行局组织干警,到拖布卡镇新街村对该案进行了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郭华清及其妻子徐光芬态度恶劣,当街辱骂其父母,拒不配合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执行干警对其反复进行了说服教育工作,被执行人郭华清及其妻子仍以各种借口百般推脱,并辱骂执行干警,在说服无效的情况下,执行干警对徐光芬采取强制措施,并对其家进行搜查,在法律的强制威慑下,徐光芬交清了2008年度的赡养费。被执行人郭华勇也在强制执行下,履行了2008年度的赡养义务。

  该案的执行,在当地反响较好,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也充分体现了东川法院以民为本,关注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的决心。
责任编辑:东川法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