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法院自2007年10月建立执行联动机制以来,各联动成员单位密切配合、相互协作,依法执行了一批执行案件,有效地化解了“执行难”问题,执行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今年1至6月,该院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226件,执结180件,执结标的金额320万元,执行到位率79.6%;其中,启动执行联动机制执结案件73件次,占执结案件数的41%。
其主要措施:一是县政法委将执行工作纳入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范围,充分发挥综治成员单位的综合优势、综治基层组织群防群治的网络优势和领导责任制的激励约束优势,建立基层协助执行工作网络,形成合力,进一步破解“执行难”问题。二是自觉接受县人大的法律监督和县政协的民主监督,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法,积极听取代表、委员对执行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三是认真清理执行积案,对一些未执结案件多的典型地区,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积极开展集中执行专项活动。四是积极稳妥、大胆地采取强制措施,今年以来采取针对财产的强制执行措施15件次,强制拆除妨碍相邻关系的建筑物9件次,对26名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处以司法拘留,有力地推动了执行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