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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查找增威慑,媒体公告促执行
作者:东川法院供稿  发布时间:2008-07-28 11:17:57 打印 字号: | |
  7月14日,东川法院执行局顺利执结了申请人李?`抄申请执行周红刚一案。

  2005年3月被执行人周红刚因故意伤害获刑,根据东川法院( 2005)东刑初字第27号刑事附带民事调解书,周红刚应赔偿给申请人李?`抄造成的经济损失,被执行人周红刚在调解书确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原告人李?`抄于2006年1月12日申请执行。立案后,执行人员多次到被执行人周红刚家执行。但被执行人长期不在家,经调查被执行人也无可供执行财产。2007年2月14日,被执行人亲属为其交纳了1000元。面对这种情况,执行员一方面告知申请人协助查访被执行人下落,一方面多次到被执行人家查找被执行人,并对被执行人的亲属做法律宣传工作,要求他们积极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通知被执行人到法院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督促被执行人尽快履行义务,今年6月,该院执行局通过东川电视媒体将被执行人周红刚等人向社会公告,公告限期其履行义务及拒不履行将要承担的法律后果。7月14日上午,执行局获悉被执行人周红刚近期曾回过家的情况后,再次组织人员到被执行人家,但被执行人未在家。7月14日下午,被执行人亲属主动到执行局替被执行人交纳了下余的执行款6876.68元,该案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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