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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川法院对执行案件实行互查制度
  发布时间:2008-07-23 09:49:21 打印 字号: | |
  东川法院针对每位执行人员承办的执行案件,以定期、不定期的形式进行案件质量抽检互查,检查内容包括:案件执行程序是否合法,适用法律是否准确;是否及时送达限期履行通知书;查封、扣押财产手续是否齐备;拘留措施是否按规定办理;兑现当事人执行款是否存在违规操作;因当事人和解或中止执行的裁定是否有裁判庭评议笔录;执行日志是否完整;超期案件是否有报延手续;结案卡填写是否完整准确;卷宗装订是否规范。对发现一般问题的由质检人员督促承办人限期改正,对存在严重问题的,则报请执行局领导进行逐级问责。
责任编辑:昆明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