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盘龙法院执行局对一起申请执行人为四川地震灾区群众的执行案件依法采取了强制腾房措施,做到全力投入、高效执行,为申请执行人雪中送炭。
2007年8月31日,家住四川都江堰的张作坤,向在昆明做白糖生意的马加全汇款897260元购买白糖,但马加全收款后仅提供了价值218430元的白糖后就不再供货。该案经盘龙法院审理后做出了(2007)盘法民三初字第722号民事判决,马加全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张作坤支付欠款人民币678830元。由于马加全未履行生效判决,张作坤随即向该院申请了执行。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为了尽快追回欠款,张作坤只身来到了昆明,并向盘龙法院提供了马加全名下白龙新区高四栋1001室一套130平方米房产的执行线索 。
在执行过程中,法院对被执行人送达了限期履行通知书和传票,但其仍不偿还欠款也不配合执行。根据被执行人马加全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行为,法院于2008年3月25日给予了其司法拘留15日的处罚,并对其名下白龙新区的一套房屋发出了腾房公告。
5月12日,四川发生了特大地震灾害,申请人张作坤的家乡都江堰正好位于灾区。独自在昆讨债的张作坤虽然得知家里亲人并未受伤,但是余震不断,心里十分牵挂。在得知这一消息后,盘龙法院执行局于5月22日上午,组织全局执行力量对该案被执行人马加全房产依法采取了强制腾房。下一步该院将及时对该房产进行评估拍卖,以便实现申请人张作坤的到期债权,让其尽快回家与家人团聚,进行震后恢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