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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中院集体为地震遇难者默哀
作者:代彦/文  浩林/图  发布时间:2008-05-19 15:59:17 打印 字号: | |
  • 途经车辆均停靠鸣笛
  • 沿途群众也参与默哀
  • 全体干警沉痛默哀
  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根据国务院决定,昆明中院于2008年5月19日下午14:28,组织全院干警举行集体默哀,表达昆明法官对地震遇难者,对救灾牺牲者的深切哀悼,寄托绵绵不断的哀思之情。

  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宣布:为四川汶川地震遇难同胞哀悼仪式现在开始,降半旗、鸣笛、默哀3分钟。

  今天,昆明中院全体干警通过哀悼仪式,既为遇难的同胞寄托哀思,也为地震的幸存者祈祷祝福,愿与灾区人民一道心相连、情相挂、共渡难关、共建家园,以实际行动立足审判,支援灾区。
责任编辑:代彦/文  浩林/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