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根据国务院决定,昆明中院于2008年5月19日下午14:28,组织全院干警举行集体默哀,表达昆明法官对地震遇难者,对救灾牺牲者的深切哀悼,寄托绵绵不断的哀思之情。
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宣布:为四川汶川地震遇难同胞哀悼仪式现在开始,降半旗、鸣笛、默哀3分钟。
今天,昆明中院全体干警通过哀悼仪式,既为遇难的同胞寄托哀思,也为地震的幸存者祈祷祝福,愿与灾区人民一道心相连、情相挂、共渡难关、共建家园,以实际行动立足审判,支援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