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五华法院对王东云、胡高峰、胡高辉、陈钢、赵昌云、刘先金、车奇保险诈骗案进行公开审理。
五华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04年9月27日至2006年10月期间,被告人王东云利用自己负责经营的汽车修理厂,对客户进行车辆维修时,用客户车辆进行虚假碰撞,由被告人王东云、胡高辉、胡高峰主使被告人陈钢、赵昌云等人制造虚假交通肇事现场,扩大损失后自称是车辆司机,并向交警报案,骗取事故认定书。后又以该虚假肇事的保险索赔材料,向保险公司申请保险赔偿,骗取保险赔偿金70万余元。该案经五华公安分局立案侦察后,以涉嫌保险诈骗罪移送起诉。
本案将择期进行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