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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最大一起非法经营案在五华法院开庭
作者:五华法院供稿  发布时间:2008-03-05 11:22:55 打印 字号: | |
  2月27日上午,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2007年来云南省查获的最大一起非法经营案件,涉案金额高达3000余万元,被告人达16人之多。

  五华区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刘晓凡违反国家规定,在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未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等合法证照的情况下,自2004年4月起,租用仓库非法设立烟叶加工厂,并投资购买5万元的烟机等机器设备,雇佣被告人冯政刚等十余人,非法进行烟叶的收购、加工、运输和销售等经营活动。2007年1月19日,公安机关在该烟叶加工厂查获已经加工的烟片70多吨,价值人民币128万余元。根据现场查获的相关书证,经司法会计鉴定及价格鉴定,从2006年11月10日至2007年1月17日,被告人刘晓凡等人非法收购烟叶、烟片、烟丝共计994吨,价值人民币1753万余元,加工销售烟叶、烟片、烟丝共计1196吨,价值人民币2090万余元。

  16名被告人分别就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作了辩解和辩护。9名被告人共聘请了13名辩护人进行辩护。到庭的11名辩护人分别提出了无罪、从犯等辩护意见。

  该案从上午9点一直审理到晚上8点45分,审判长宣布休庭。案件将由合议庭进行评议,择期宣判。
责任编辑:五华法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