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9日,在最高人民法院举行的表彰大会上,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杨玉兰院长荣获“全国模范法官”和“法院系统全国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呈贡县人民法院获“全国模范法院”荣誉称号,受到隆重表彰。
杨玉兰现任中共昆明市委委员,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二级高级法官。杨玉兰先后荣获“云南省劳动模范”荣誉称号、被全国妇联、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巾帼建功标兵”,被全国妇联授予“中国杰出女性”、被云南省妇联授予“云南省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
近年来,在她和昆明中院党组一班人的带领下,昆明中院以“依法裁判扬公信,规范管理创精品,刻苦学习强素质,道德自律树形象”为治院原则,继承传统、坚持改革,不断推出选任审判长、推出八项执行工作改革、建立四个监督中心机制、审判委员会六项改革、连续五年评选精品案例等举措,以人为本的人事管理、廉政建设、法院文化、基础建设都跃上了新台阶,实现了“一年一变样,十五再腾飞”的目标,2006年,她所带领的昆明中院被最高人民法院荣记“集体一等功”殊荣。
呈贡县人民法院近年来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不断加强基础建设,着力提高队伍素质,不断提高审判管理水平,取得了优异的成绩,继去年4月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优秀法院”、被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荣记“集体二等功”以来,呈贡县人民法院又荣膺“全国模范法院”。
据悉,“全国模范法官”、“全国模范法院”是法院系统最高级别的单项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