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2月28日,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龙泉法庭对一起赡养案件下乡进行巡回审判。
该案原告李有系盘龙区双龙乡乌龙村村民,今年67岁。他以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而向盘龙法院提起诉讼。由于李有年迈体弱,又患有严重脑出血而引发的偏瘫,行动不便。龙泉法庭的法官为了方便原告参加诉讼,也考虑到本案的实际情况,认为实地审理更能扩大案件的社会效果,于是决定赴双龙乡对本案进行巡回审理。
2008年2月28日一早,龙泉法庭全体干警整装出发,在分管副院长王锋的带领下驱车赶赴双龙乡乌龙村。骤降的气温并未消减法官的热忱,在雾霭浓重的乡间道路上穿行的汽车承载的并不只是送法进山村的法官,更承载着他们对工作的忠诚和对当事人的关怀。
经过近一个小时的山路颠簸,来到开庭地点双龙乡乌龙村。
开庭时间临近,原告拄着拐杖步履蹒跚地走来。身为子女的五名被告却由于与父亲积怨已深全都无动于衷。此时,看见艰难前行的原告,龙泉法庭的梁法官忙迎上前去,把当事人背进了法庭,大家无不为之动容。庭审中,原被告双方对立情绪依然十分严重,法官在依程序开庭的同时,也不失时机地从法理、情理上开导双方,缓解他们多年的矛盾。由于双方分歧较大,本案没有在法庭上达成调解,但双方都对法官们为解决他们的家庭纠纷所付出的辛苦努力而连声道谢。
构建和谐法治社会是每个司法工作者的理想,同时也是一条艰辛之路。而每一次的送法下乡、巡回审理就是盘龙法院法官在这条路上奋进的坐标,点点滴滴记录着法官们的努力与执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