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12月21日召开的全市法院司法改革工作会议上了解到,近十年来,昆明市两级法院不断坚持改革,积极谋求发展,取得了丰硕的司法改革成果。
据了解,早在上个世纪90年代,昆明中院解放思想,勇于探索,取得了率先在全国推出民事诉讼证据规则、实施死刑注射执行、成立第一个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建成集法院文化和建筑艺术为一体的审判综合大楼为主要标志的多项改革成果。进入新世纪以来,昆明中院新一届中院党组继承传统,探索在全市法院建立起一套能够保证司法公正的运行机制,形成一种符合审判规律,保证审判工作有序、高效、规范运行的审判管理模式;培养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好的高素质法官队伍;建设一个与审判任务相适应的现代化管理的物质保障体系,努力在初期审判方式改革取得明显成效的基础上,不断把审判组织、审判制度、法官职业化和司法保障的改革推向深入。
经过近八年的奋斗实践,尤其是昆明中院集体一等功荣誉的获得,一些基层人民法院在审判改革和队伍建设中取得的突出成绩,证明中院党组改革发展的思路与实践是符合全国法院改革要求,符合“一五”、“二五”改革纲要精神的,坚持不懈的改革使全市法院在新的形势下实现了新的跨越和发展。
回顾总结昆明法院的改革成就,主要集中体现在以下方面:规范审判方式、实施大立案机制、以审判长为中心、合议制度、解决执行难得到深化、建立昆明法院特色的安全指导机制,强化案件质量管理,实行大调解机制,在全省最早实行人民陪审员制度、实施四个监督中心和审委会改革的机制,以人为本的人事管理、廉政建设、法院文化、新闻宣传联络机制、基础建设都跃上了新台阶。
在当天的会议上,昆明中院杨玉兰院长在总结回顾成绩的同时,对今后司法改革指出了目标任务。围绕最高法院的司法改革要求,昆明法院的具体措施是决定从2008年元月份起,探索民事审判资源的统一管理和配置;完善行政案件管辖、审判及协调和解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执行制度;改革审判委员会制度;探索案例指导制度;探索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机制;加强案件质量评查体系;改革探索未成年人审判制度;加强法院的科技现代化建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