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届法官大会法官委员会举行第一次会议,主要议题是选举新一届法官委员会秘书长,研究如何推进、探索、规范法官委员会的活动,更好地发挥法官委员会的作用。
昆明中院党组副书记、杨建国副院长主持会议。根据昆明中院《法官大会章程》第十五条“法官秘书长一职,由院长提名”的规定,院党组书记、院长杨玉兰对本届法官委员会秘书长候选人建议名单作了说明。中院党组对做好第二届法官大会法官委员会秘书长选任工作高度重视,为更有利于推进法官大会这项改革、完善制度,发挥好法官委员会组织、协调作用,决定由一名院班子成员担任法官委员会秘书长一职。经多方听取意见,结合中院实际,杨玉兰院长提名由院长助理董林同志为本届法官委员会秘书长候选人。
经无记名投票表决,与会委员一致同意董林同志任本届法官委员会秘书长。他表示,通过庄严形式当选为法官委员会秘书长感到非常荣幸,既感到组织和同志们的厚爱和信任,也感到工作压力。中院成立的法官大会,充分体现了法官在法院建设中的主体地位、主人翁地位,突现了法官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完善、自我管理的作用。表示今后将与全体委员们一起,在党组领导下,把赋有生命力的法官大会制度进一步深化、完善,使法官的尊荣、法官的主人翁地位、民主管理等落到实处,以做好服务、做好沟通协调组织、发挥好上情下达的桥梁作用的行动回报组织和大家的信任。
与会委员就如何改进完善本届法官委会员的职责,更好地开展工作发表了有益的意见建议。新当选的委员,也表达了当好法官的代表,在法官委员会中努力工作,不辜负法官的期望的决心。
杨玉兰院长对如何做好新一届法官大会和法官委员会的工作谈了几点意见:一是要发挥好五个作用。要求各位委员发挥好代表作用、联系作用、骨干作用、管理作用和秘书长的组织作用。二是要坚持好五个原则。即坚持民意畅通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有利发展的原则、坚持依法办事的原则和坚持生动活泼的原则。三是要求法官大会、法官委员会在今后的工作中处理好五个关系,一是法官大会与法官协会的关系,二是法官大会与党组和院务活动的关系,三是法官大会与各职能部门的关系,四是法官大会与法官以外干警的关系,五是法官大会与业务工作的关系,更加积极地作为,推动法院各项工作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