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知识产权审判情况通报会。昆明中院新闻发言人透露,将涉及知识产权的民事、刑事和行政案件全部集中到知识产权审判庭统一审理,建立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审合一”的审判机制。
据该院新闻发言人介绍,目前,在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所涉及的民事、刑事和行政三大诉讼领域中,民事诉讼经过十多年的努力,取得了显著的成绩,打下比较坚实的基础。但在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一般都把知识产权案件放在普通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当中审理,没有单独区分出来给予必要的关注,导致对这类案件重视不够、研究不透,管理分散。昆明中院经过充分调研认为,有必要由比较专业、审判经验丰富的刑事、行政和民事的法官共同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昆明中院还认为,在审判实践中,判定行为人的行为侵犯了他人的知识产权,是对其进行刑事定罪量刑或者行政处罚的前提和基础。判定知识产权侵权是否成立,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审判的重点和难点。由于知识产权权利人与被控侵权行为人之间对是否构成侵权的争议,是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的权益之争,这一重点和难点问题,是在民事审判的职责范围内要解决的问题。这样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如果放在不同的审判庭,由审判涉及的领域完全不同的法官进行评判,难免会得出不同的结论。同一个案件或者类似案件,如果原告在知识产权庭提起民事诉讼,同时侵权人的行为又被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罚而发生行政诉讼,或者该行为被检察机关提起刑事诉讼,对于是否侵权问题,一旦几个审判部门作出不同的判决,将严重损害法制的权威。因此,有必要集中审判资源,精心审理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有利于执法统一,确保三种诉讼用同样的标准进行评判。
昆明中院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经该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从即日起,实施这项“三审合一”的审判机制。涉及知识产权的民事、刑事和行政案件全部集中到知识产权审判庭统一审理,案件涉及到刑事或行政诉讼的,则分别由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的法官与知识产权庭法官共同组成合议庭审理。
昆明中院新闻发言人认为,这一改革不仅可以使知识产权三大诉讼协调发展,还可以使知识产权案件在涉及三大诉讼中得以统一发展,有利于对我国传统单一审判组织的改造和法官单一审判领域的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