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隆重召开表彰大会,对全市法院169名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了表彰奖励。立功受奖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在表彰会上向全市法院法官干警发出倡议,决心以他们的模范带头作用,为不断改进昆明法院的审判作风,珍惜荣誉,进一步树立昆明法院的良好执法形象作出更大的贡献。
2006年,全市法院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揽全局,认真贯彻“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始终坚持以审判工作为中心,以昆明中院荣立集体一等功为动力,努力克服困难,团结干事,奋力拼搏,圆满完成了各项审判任务。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64031件,审结61910件,结案率为96.69%;共执结各类执行案件11069件,执结率达到92.4%,创造了历年来执行结案的最好水平,为昆明市的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谐社会建设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在表彰大会上,昆明中院分别对五华区人民法院等6个“先进集体”、方忠良等53名“先进法官”、马永宏等37名“办案能手”、戴学权等38名“服务能手”、陈雯等17名“优秀书记员和法官助理”、被评为全市法院审判工作的17个指导案例进行了隆重表彰奖励。同时,昆明中院还为呈贡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和五华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记集体三等功,为李星海等16名同志记个人三等功。
表彰大会结束后,立功受奖法官代表向全市法院法官干警提出了《改进审判作风,树立执法形象》的倡议。
《倡议书》说,今年,是中央提出围绕全面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总目标,开展以作风整顿为主要内容的“作风建设年”。新的形势对人民法院和法官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结合昆明中院目前正在开展的“改进审判作风,树立执法形象”作风整顿活动,所有受表彰的先进法官和干警一致认为,面对组织和集体给予的荣誉和信任,我们有责任、有义务在“改进审判作风,树立执法形象”作风整顿活动中积极作为,起好表率。坚决杜绝司法随意、言行冷硬、文书错漏和业外违规等不良习气,努力使每个个案的审理和每件纠纷的调处都作为促进社会和谐的实际行动。
所有受表彰的先进法官和干警向全市法院广大法官干警发出倡议:一是坚持司法为民,维护群众利益;二是坚持规范执法,确保办案质量;三是坚持文明执法,反对司法随意;四是坚持廉洁执法,树立司法公信;五是坚持勤奋学习,注重素质提高。
立功受奖的法官们表示,要从现在做起,从自我做起,从点滴做起,在创建学习型、创新型、文明型、服务型和廉洁型法院的过程中,积极作为,起好表率,通过自己的实际行动,以良好的审判作风和执法形象,作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司法保障者和建设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