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下午,在经过第一次流拍后,云南省昆明中院委托拍卖公司成功对一家三星级酒店进行了第二次拍卖,最终以高出起拍价1100万元、并远高于第一次拍卖底价的价格??4040万元成交。
此次拍卖的东陆饭店,是一家位于昆明市城区繁华地段的三星级酒店,1998年9月开始营业。在随后的经营活动中,东陆饭店先后以房产抵押分别向建行、工行等金融机构贷款,并产生大量债务。从2002年开始,各债权人陆续向法院起诉,要求东陆饭店偿还债务。
自2002年1月以来,昆明中院陆续受理了交通银行昆明分行等申请人要求执行云南东陆饭店系列案,在执行中,昆明中院依法对东陆饭店的资产进行了查封。据统计,截至目前为止,昆明市两级法院共受理涉及东陆饭店为被执行人的案件达37件,执行标的为人民币5228万元和82万美元、16800万日元。
由于申请执行人涉及多家金融机构,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多次转让其债权,导致人员不断更换,昆明中院提出的多个执行方案均未得到落实。为尽快妥善处理涉东陆饭店系列案件,昆明中院在对东陆饭店资产进行评估后,决定将东陆饭店整体资产公开拍卖。在2006年12月20日举行的第一次拍卖会上,因竞买人对3600万元的起拍价无人应价,导致流拍。
在1月17日下午的拍卖会上,7名竞买人以2940万元的起拍价开始,经过55轮激烈竞价,最终以4040万元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