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到27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丽江召开了云南省法院系统新闻宣传工作会议。会上对全省法院系统新闻宣传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了表彰。其中,昆明中院被评为全省法院系统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该院张浩林同志被评为新闻宣传工作“先进个人”。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亦被评为全省法院系统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
近年来,昆明中院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拓创新,为宣传人民法院和法官的先进典型,树立人民法院和法官的良好形象,增进社会各界对人民法院和审判工作的了解与支持,全面推进法院各项工作的开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为此,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经研究决定批准昆明中院等10个单位为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在表彰的“先进个人”有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牛文和同志、官渡区人民法院张凤鸣同志、西山区人民法院任凤春同志、晋宁县人民法院唐时华同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