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9月23日至26日,昆明市两级法院进行了2006年录用工作人员面试及录用工作,根据《公务员法》关于录用公务员“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昆明中院在组织面试录用工作期间,严格做到程序规范、手续完备,确保面试工作客观、公正,提高录用质量。
此次录用工作人员面试工作,是在上级党委和上级人民法院的指导下,在昆明市组织部的直接领导下,在昆明市纪委的监督下,由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具体组织实施。每场面试的评委会由7名考官组成,其中有2名人民陪审员,以临时差额抽签方式决定进场面试的考官,轮空的考官参加面试旁听。并在面试考场设立监督席,中院纪检监察室派出1名监督员实施现场监督,市委组织部、市纪检监察部门的人员到现场监督。同一场面试结束,计分员汇总成绩、核对无误后,由监督员当众向本场考官、监督人员及面试考生宣布每位考生的面试成绩。同时,由院新闻中心对每场面试中的抽签、介绍考官、申请回避、宣布成绩等重要环节进行了摄录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