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清理执行积案公开发还案款大会,对执行到案的涉及17家单位和个人的5540余万元案款进行了发还,这标志着昆明中院为认真贯彻中政委52号文件精神,清理执行积案攻坚战取得阶段性成果。
今年1月,中央政法委发出《关于切实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的通知》,要求在全国法院范围内开展一次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
昆明中院积极行动,及时组织动员,下发了《关于“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专项活动实施方案》,方案明确集中清理要达到3个目标:一是凡有执行条件的超期限案件要全部执行;二是防止新的积案发生;三是通过清理行动,为实现执行工作良性循环奠定坚实基础。确定重点清理以下6类案件:一是超期限一年以上的案件;二是受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干扰及各种非法干预未能执行的案件;三是特困群体为申请执行人的案件;四是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和工程款的案件;五是中止执行、暂缓执行应当依法恢复执行的案件;六是金融案件。
全市两级法院党组对此次清理执行积案工作非常重视,分别制定了实施方案,提出了具体措施,方法、目标,如东川区人民法院开辟了“执行热线电话”, 24小时开通值班电话,执行人员放弃节假日休息,随时待命,全天候捕捉执行战机,一旦发现线索,立即行动。石林县人民法院采取严格掌控执行预警,排期执行。昆明中院执行局在抓好自身清理执行积案工作的同时,对清案任务重、清案难度大、矛盾突出的基层法院加大督促检查力度。清理阶段采取领导包组、包案、包执结率、带队执行等措施,全体执行人员艰苦努力,顺利完成了1129件中止执行案件的清理任务。今年1-6月,全市两级法院共执行结案1227件,执结标的2亿9千余万元,昆明中院清理积案以来已及时发还案款131案,金额7674万元,清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6月以来,全市法院开展了清理执行积案攻坚战活动。6 月上旬在全市法院组织对特困群体案件的集中执行,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共执行结案620件,执行到案并发还案款610万元,对68人采取拘留、罚款等措施,努力使特困群体的合法权益得到实现。6 月中下旬至 7 月组织开展金融案件的专项集中执行,联合工商、税务、公安、海关、房地产管理等部门,形成联动机制,摸清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对已查封的资产进入评估、拍卖、变卖程序,实现财产变现,或以物抵债,全力使有执行条件的案件均能得到执行。从7月初开始,对全市法院的其他未结案件进行全面清理审查,认真分析排查清楚是否具有执行条件案件的底数,在“昆明法院执行威慑网”上公开曝光,对有条件执行的案件,集中力量,快捷出击,抓紧执结,努力减少和消除新的未执行积案的产生。进一步推进执行威慑机制建设,加大对被执行人财产申报敦促或网上公开力度,及时兑现举报奖励,在昆明中院和所辖四城区法院对被执行人信息上网公布的基础上,其他 10 个基层法院的案件已全部上网公布。
昆明中院表示,他们将继续认真贯彻中政委52号文件精神,采取有力措施,防止新的积案产生,巩固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取得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