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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院的第一道窗口超过
--访昆明全市法院立案工作的改革创新路
作者:代彦 张浩林  发布时间:2006-06-09 14:48:17 打印 字号: | |
  • 6月9日召开的全市法院第二次立案审判工作会现场
  • 昆明中院党组书记杨玉兰院长讲话
  • 昆明中院院长助理董林同志代表院党组讲话
  立案是法院的第一道窗口,是诉讼当事人进入法院的第一道门户,对于人民法院,立案工作的优劣至关重要。为此。记者进行了深入的了解,体验到了昆明二级法院,三年来的立案工作,所取得的新变化,带来的新发展。

                   初步形成大立案格局

  2003年全市法院均设立专门的立案审判机构,全面履行统一立案、流程管理、调处来信来访三项主要职能,形成了全市上下衔接的立案工作体系,实现了立审、审执、审监“三分立”。努力尝试审判流程管理模式,通过不同的管理模式,逐步开展诉前保全、先行调解、排期开庭、审前准备程序等各项工作,基本实现案件的审限管理,杜绝超审限案件的出现,案件的质量得到提高。

                   便民措施落到实处

  建立以优化“窗口接待”、“一条龙立案服务”、“假日法庭”、“巡回法庭”、“预约立案”、“远程立案”、“诉讼指导”、“立案须知”等为主要内容的便民利民措施。法院设有专门的立案接待场所,展示诉讼费收费公示栏,编印有关诉讼须知、诉讼风险提示、各类案件诉讼指南等小册子,建立了立案查询、立案审查及诉讼费收费等专门窗口,配置座椅、写字台、饮水机等物,为当事人提供快速、便捷、公开、透明、准确的一条龙服务,极大地方便了当事人诉讼。

  为弱势群体当事人设立诉讼“绿色通道”,方便老弱病残孕等行动不便的当事人立案;为低保户、特困户、残疾人等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办理诉讼费缓减免。2003年以来,昆明两级法院共办理诉讼费缓减免审批6763件,减免金额55万余元。

                   推进立案改革创新

  今年以来,昆明中院尝试性地开展庭前调解工作,共调解 7件民商事案件,争议标的为105,421,896.93元。从立案到结案仅用了5天时间,依法、快捷地解决了纠纷。禄劝法院自2005年试行庭前调解工作以来,已成功调处了20余起民商事纠纷案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从2003年全市建立院长、庭长、专职信访人员三级信访接待制度以来,至今已接待来访当事人21095人次,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全面建立诉讼风险提示制度,有效指导当事人诉讼,保障当事人正确行使诉权。

  实现再审的立审分离。三年来,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1103件,占受理案件总数 0.86 %,两级法院在申诉、申请再审受理工作中,树立依法纠错理念,再审立案质量得到提高,三年来裁定和决定再审案件 67件,占诉讼案件审结数的0.57%,确保了再审的准确,有效维护了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的既判力。

  昆明中院自机构改革后就坚持判后半年内申诉、申请再审的案件,由原审判庭答复办理制度,为服判息诉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建立敏感案件的合议、报批制度,昆明中院、官渡、呈贡等法院在敏感案件程序审批上均制定了规范的操作模式,建立了合议、逐级报批制度,对准确把握敏感案件提供了制度保障。

                  立案程序进一步规范

  通过建章立制,规范审查程序,两级法院切实把好立案关、管辖关、收费关、转办关,依法保护当事人的诉讼权益。昆明中院在立案工作的各个环节均建立了相应的制度,西山法院针对人少案多的实际,制定了《立案庭具体岗位职责》、《立案程序操作规则》、《分案规定》,全庭分工明确,相互协作,形成高效运行的有机整体,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宜良法院建立《宜良县人民法院立案工作适用程序管理规范》。禄劝法院建立三级审查制度,即专人负责制、庭内合议制和领导审批制。呈贡法院制定了《立案庭岗位职责暂行规定》。官渡法院制定实施了新类型案件和社会热点案件立案审批、首问负责、诉前保全案件回告、立案动态分析等十项制度。

  通过制度的建立和施行,明确责任,管理有序,确保立案质量,维护了当事人的诉讼权益。三年来,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诉讼案件171965件,审结153961件,办理裁定不予受理案件286件,办理各类管辖权案件930件,为全市法院圆满完成各项审判任务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构建预防涉诉信访的长效机制

  昆明两级法院通过建立与当地党委、政府信访部门的协调配合制度、信访接待专人负责制度、三级接待制、法官判后答疑制等制度,采取变上访为下访、回访,公开听证等措施,理顺了接待工作,规范了接待程序,及时有效地化解了矛盾,为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贡献,树立了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为了创新信访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积极探索构建预防和减少涉诉信访的长效机制,开辟了案件质量评查、通报制度,从源头上减少涉诉信访案件。近年来,两级法院立案庭多次被评为信访工作先进单位,多人被评为先进。昆明中院2003年至2005年连续三年被评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先进单位和市委、市政府信访先进单位。
责任编辑:代彦 张浩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