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2月21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玉兰同志在昆明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作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分为两大部分。其中,第一部分介绍了昆明中级人民法院在“十五”期间的主要工作。
五年来,昆明中院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36377件,判处罪犯39397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11281人,占判处罪犯总数的28.63%。昆明中院始终把攻克“执行难”放在维护司法权威、践行司法为民的高度狠抓落实,明确提出法官不重视办案质量就是严重失职,坚持以质量论业绩。全市法院积极努力从救济民权、减轻民负、解除民忧、保障民意和体现民愿等方面认真落实各项为民利民措施。昆明中院以队伍建设为根本,重管理抓教育,以司法公正为目标,坚持改革推动发展,以健全制度为保障,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
第二部分介绍了全市法院在“十五期间”的总体思路和2006年的主要任务。
全市法院要为实现“十一五”规划和现代新昆明建设的奋斗目标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努力使全市法院能有一个好班子,有一支好队伍,有一批好法庭,有一套好制度,有一个好环境。
2006年2月22日,昆明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还将审查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