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全国法院范围内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的会议精神,2月16日,昆明中院组织召开全市法院执行局局长会议,安排部署全市法院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据悉,此次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的重点是特困群体作为申请执行人、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和工程款等五类案件。
据了解,专项清理活动将从目前开始,6月底基本结束。整个活动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主要任务是制定工作计划,摸清底数,动员部署。中院执行局以及各基层法院执行局做好动员,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提出贯彻措施,及时安排部署。在开展“规范执行行为,促进执行公正”专项整改“三清理”、 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认真排查统计每一件未结案件,准确摸清未结执行案件底数。第二阶段:主要任务是执行案件。在执行案件阶段,强调清理行动既要全面清理,又要突出重点,要依法执行、规范执行、文明执行,坚决杜绝执行中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通过集中清理积案活动,进一步提高全市法院执行队伍的素质。
此次专项清理活动将重点清理以下5类案件:一是超期限一年以上的案件;二是受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干扰及各种非法干预未能执行的案件;三是特困群体为申请执行人的案件;四是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和工程款的案件;五是中止执行、暂缓执行应当依法恢复执行的案件。按照省高院的要求,还要注意清理四类案件:一是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件;二是交通肇事赔偿案件;三是抚育费、扶养费、赡养费“三费”案件;四是工伤、人身伤损害赔偿案件。
集中清理要达到3个目标:一是凡有执行条件的超期限案件要全部执行;二是防止新的积案发生;三是通过清理行动,为实现执行工作良性循环奠定坚实基。
昆明中院张国维副院长在会议上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全市法院要把这次集中清理执行积案专项活动作为“规范执行行为,促进执行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的一项主要内容来抓,中院执行局、各基层法院执行局以及全体执行干警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开展好这项活动,实行院党组集体负责,院长亲自抓,分管院领导具体抓,执行局负责人要对专项活动的各个环节认真负责,摸清执行案件底数,掌握清理积案进展情况,使这次清理活动做到领导亲自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专项清理活动抓出成效。二是坚持“四个必须”,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必须坚持党的领导。要紧紧依靠党委的领导,主动争取人大和政协的监督、政府的支持,对于一些重大案件要及时向党委、人大汇报,自觉接受监督,促进执行积案的解决;必须发挥人民法院的职能作用。人民法院要牢牢树立 “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思想,把解决执行难问题作为人民法院今年的中心工作来抓;必须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形成合力。应当依靠全社会的力量,有关职能部门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必须树立创新意识。既要运用法律赋予的强制执行手段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又要建立国家执行威慑机制,促使当事人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三是搞好经验总结、树立典型。中院执行局、各基层法院执行局在集中清理执行积案专项活动中,要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执行专项活动,在专项清理活动中完善执行工作机制,规范执行工作,巩固去年开展执行专项整改活动取得的成果。在清理执行积案中要注意发现典型案例,充分运用新闻媒体、信息等渠道,加大宣传报导力度,特别是对执行精品案件、办案能手、以及成功做法要广为宣传,形成良好的执行氛围。四是开展督促检查。昆明两级法院要认真做好准备,收集整理有关材料,建立清理积案专项活动台帐,迎接上级法院检查组的督促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