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上午,云南省昆明中院顺利执结了以昆明国际俱乐部有限公司为被执行人的系列纠纷案,将剩余的1500余万元执行款发还给了中国有色十四冶建设公司等单位和个人。
2002年6月以来,昆明市两级法院相继受理了昆明国际俱乐部系列纠纷案,昆明中院受案15件,标的达2800余万元,基层法院受案88件,标的为400余万元。该系列案涉及涉及拖欠的民工工资和建筑装修工程款等,为此,昆明中院十分重视该起案件的执行,该院执行局干警在掌握确切线索的情况下,经过多次奋战首先将拖欠员工工资的36万元执行到案,并在2004年11月发还给了员工。在昆明国际俱乐部的股权被收购后,昆明中院有将剩余的1500余万元执行到案,并及时发还给了被拖欠建筑工程款的单位和个人。
图为发还执行款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