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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假象盗钱财 二被告昆明受审
作者:王翁阳 魏文静  发布时间:2005-10-20 09:07:33 打印 字号: | |
  趁他人存取款时,伺机盗取银行卡和密码,以达到非法占有的目的,10月18日,两被告人在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接受了公开审判。

  被告人张小华、曾瑞生均系江西省瑞金市人。据公诉机关指控,2005年3月29日19时50分许,被告人张小华、曾瑞生伙同朱洪生、曾南京、曾现发(均另处)在昆明市青年路交通银行昆明分行护国支行自助柜员机旁,趁被害人聂某存款之机,偷看密码,并按住自动存款机按键,造成被害人的银行卡被吞卡的假象,乘被害人去找保安时,将聂某的银行卡盗窃,取走卡内人民币1100元、刷卡消费79元后分赃挥霍。4月10日19时,张、曾二人伙同朱洪生、曾南京、曾现发在昆明市青年路建设银行建业支行自助银行内,趁公民李某取款之机,按住自动取款机按键,造成被害人银行卡被吞卡的假象,并让李某去找保安,被害人李某不上当,被告人张小华、曾瑞生等人将被害人李某强行围住挤到一边,分两次取走人民币3000元即逃离现场。5月5日18时,二被告人与同伙再次以同样的方法在建业支行实施犯罪行为时,被银行保安人员发现并当场抓获,其同伙逃离现场。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张小华、曾瑞生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使用威胁方法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达人民币3000元,同时,伙同他人秘密窃取公民财物,数额达1179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应当以抢劫罪和盗窃罪数罪并罚,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华区法院将择日宣判。
责任编辑:王翁阳 魏文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