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首页焦点图
“昆明中院的普法经验值得在全省推广”
云南省“四五”普法检查组检查中院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
作者:责编:魏文静  发布时间:2005-10-10 19:08:32 打印 字号: | |
  • 陈组长、田副书记等人在查看中院普法资料等
  • 报告现场
  • 领导参观院陈列室
  10月10日下午,云南省“四五”普法检查组陈德岁组长一行人与昆明市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田云翔带领的市依法治市办公室有关人员莅临昆明中院,对该院近5年来开展“四五”普法与“三五”依法治理工作的情况进行了详细检查。

  自2001年来,中院和全市14个基层法院均成立了以院领导任组长的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昆明中院坚持实行院长接待、庭长接待、有关部门接待制,及时解决群众来访反映的问题。还积极配合中小学校法律教育,选派一批法官担任法制副校长,定期举办法制讲座,或以开庭的形式普法。针对青少年犯罪问题,法院还定期到交管所看望少年犯,开展“一帮一”教育谈心、赠送生活学习用品、定期联系等形式,鼓励帮助失足青少年。中院还发挥自身优势,重视法制宣传,从1996年开始,坚持9年做好与昆明电视台联合制作《法庭直播》节目,法庭审理由此进入千家万户。同时,扩大网络宣传,建立了《昆明法院网》,增大信息量,扩大宣传效果。自2003年成立新闻中心以来,更是做到了广播里有声音,电视上有图像,报纸、网络上有文字的多方位法制宣传体制。同时,中院印发了大量《诉讼须知》等材料,免费发放给群众。通过资深法官深入机关、企业讲授法律知识等形式,很好的开展了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

  省“四五”检查组组长陈德岁在检查中说道,昆明中院的报告写得实在,并且利用法院的优势和特点把业务工作与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有机结合,认识上又有独到的理念,为昆明市创造良好社会治安环境做出了积极贡献。陈组长表示将总结昆明中院的普法、依法治理经验,在“五五”普法时向全市、全省推广。
责任编辑:责编:魏文静